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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1年10月18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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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盐产品三成多不合格

本报综合消息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公布了食用盐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结果显示,有三成多的食用盐产品达不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的地域范围主要集中在西部碘缺乏病的高发区,共抽查了四川、宁夏、云南等8个省、自治区的88家企业生产、分装的111种食用盐产品,样品主要来自商业零售点,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7.6%。其中,甘肃、宁夏等地的抽样合格率较高,如甘肃省盐业集团秦城区盐业公司生产的1000克袋装精碘盐、宁夏同心县盐业公司生产的沙湖牌500克袋装精制盐等,而陕西、海南、四川等地的抽样合格率则较低。

根据有关材料,我国是受碘缺乏病危害较为严重的国家,而西部更是碘缺乏病的高发区域。碘缺乏会引起克汀病、亚克汀病,将严重影响婴幼儿的生长发育,而实践证明食用盐加碘是预防和治疗碘缺乏病最有效的途径。

这次食用盐国家质量抽查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有:陕西蓝田县盐业公司生产的冰凌牌500克袋装硒碘盐、陕西省洋县盐业公司生产的冰凌牌500克袋装碘盐,以及海南省、河北省的个别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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