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民政部强调
捐助要自愿不能乱摊派
本报综合消息 民政部近日提出,要严格规范捐助款物的接收、管理、发放制度。捐助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变相摊派。
民政部在关于进一步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的意见中强调,开展社会捐助活动要坚持经常性捐助为主、集中性捐助为辅的原则。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接收捐助款物后,要向捐助者出具合法、有效的凭证,将捐助款物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对捐助款物的发放,乡镇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要合理确定救助对象,切实把捐助款物发放到贫困户和灾民手中,分配情况要及时张榜公布,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捐助款物的使用和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