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税务局30日发出了《关于规范黄金制品零售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规定,经营黄金制品的机构必须经过当地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城市中心支行等机构核准,并领取《经营黄金制品核准登记证》,当地工商和税务部门才给予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消费税认定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