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耀县煤炭工业公司交不起入股资金的56名职工真是悲惨透了,先是因没有交股金被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在企业已登报声明与他们“不再发生任何劳动关系”后,最近几天,又见企业发令让他们“李代桃僵”——
“你们补了企业欠的养老金再走人”
最近,耀县煤炭工业公司被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接到公司通知,要求补缴上班期间企业和个人欠缴的养老金及差额。这56名因交不起入股资金而失业的职工气愤难平,企业应缴的养老金怎能由职工承担?
据这56名职工反映,他们是分两批被解除劳动关系的。1997年,耀县煤炭工业公司改制,要求每个职工交3000元入股,不交钱不能上班。21名职工交不起入股资金,被解除劳动关系。按照在公司实际工作年限发给一次性安置费,每人每年按300元的标准发放。这21名职工说,当时企业只是说让他们领钱,并没有讲明要解除劳动关系。直到后来在劳动部门看到有关材料,才知道被企业推出门。
第二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也是因为交不起入股资金。这35名职工是1999年年底被放假,无生活费。去年,公司又要每人再交8000元股金,但交了后也不能保证都能上班,还要实行竞争上岗。35名职工近一年都没领到生活费,8000元股金对他们来说是一笔天文数字,他们也就“顺理成章”成了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对象。也就像第一批被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一样,被一次性安置了。
今年6月29日,耀县煤炭工业公司在报纸上刊登启事,声明经县劳动管理部门审批,公司与56名未入股下岗职工终止劳动关系,不再与其发生任何劳动关系,他们所有在外责任与公司无关。最近几天,公司又通知他们缴纳1993年和1994年企业和职工个人应缴的全额养老金,及1997年至1999年未缴齐的差额。职工对此叫苦不迭,现在他们连失业、下岗都算不上,到哪里筹钱缴养老金?不缴吧,又要中断养老保险关系,老无所养。
耀县煤炭工业公司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对记者称,当时企业改制是“入股自愿,持股上岗”,这些职工不愿入股,进行了一次性安置,他们都签了字,并经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盖了章。补缴养老金是因为耀县的集体企业是1995年参加统筹,最近县统筹办要求补缴1993年和1994年的养老金。由于工人工资较低,以前缴纳的养老金达不到规定的最低档,进不了微机,所以1997年至1999年间的差额必须补齐,才能把养老保险关系接续上。
职工则认为公司的做法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入股就解除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有关精神相悖,而且省政府《关于企业职工被“买断工龄”或被一次性安置后有关养老保险问题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00]122号)明确要求,被“买断工龄”或被一次性安置前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的,由企业补缴。
■本报记者 焦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