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药市混乱 良策安在
药价虚高不下,假劣药品泛滥,“回扣”等不正之风盛行……我国药品流通领域的种种问题,已严重侵害患者利益,造成公费医疗和社会医疗保险的沉重负担,并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
人们普遍认为,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购销过程中的暗箱操作。暗箱操作使药品购销过程失去有效监控,从药品定价直至医生开药,其间药厂、药品批发商、医药代表、医院和医生,甚至有的政府部门均以各种名义层层加码,使药价严重虚高,最后让患者来“买单”。据调查,在传统的药品流通体制中,药厂生产成本只占最终药价的30%,医院、零售商的利润占30%,其余40%都是流通成本,而其中30%以上属于不良成本。
药市混乱,良策何在?去年开始,政府有关部门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作为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整顿药品市场秩序的突破口,希望用“阳光”照亮“暗箱”,让药品购销公开进行。去年7月,卫生部、国家计委联合发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卫生部发出《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快推进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并把河南、海南、辽宁和福建厦门等省市作为国家试点地区,其他地方也进行了不同形式的尝试。
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目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形式主要分为两类:一种是由数家医疗机构联合组织的药品招标采购。另一种是医疗机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运用网络信息平台进行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目前采用较为普遍的是第一种方法,并取得一定成效,中标价格比原来的药品进价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但由于利益的驱使,在这种招标中既是买方又是主办者的医疗机构很容易操纵招投标的过程,也就难以避免暗箱操作和不合理行为。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地方在药品招标活动中,通过种种不规范的手段,拚命压低医药生产企业的中标价,同时并不降低对患者的药品零售价,这样医院的利润空间反而比招标前变得更大。南方某市13家医院去年6月份联合招标,在中标的199种药品中,只有12%的药品微利,其余药品中标价都低于销售成本。北方某市卫生部门提出的一些药品招标价格,仅为这些药品批发价的10%左右。不少药品生产、销售企业说:“像这样招标,中了标的是找死,不中标的是等死。”
国务院研究室工交贸易司的一位负责人说,除去药品招标中的竞相压价,无序竞争,不少地方还存在招标主体混乱的状况。像某县卫生局中心药库不仅组织卫生局下属的20多个医疗单位集中招标,而且规定招标药品中的40%由该中心药库直接采购、供应和结算。与此同时,一些药品招标采购中的不规范做法,不仅没有刹住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个别地方甚至愈演愈烈。
因此,业界普遍认为医疗机构自行招标采购只能作为一种过渡性的方式。
与之比较,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在电子网络平台上组织的招标采购受到普遍青睐。北京市一位三级甲等医院的主治医生对记者说,这种招标方式可最大限度地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2000年12月,卫生部等六部门组成的联合调研组对这一做法给予高度评价。目前已有海南、北京、天津、重庆、山东、河南、辽宁、吉林、陕西、四川、云南、青海、广东等十余个省市利用这种办法成功举行了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采购总金额达20亿元。
这种招投标方式完全由作为第三方的中介机构操作,整个过程为“人机对话”,供需双方不见面,招标、投标信息、评标办法和标准、评标结果和中标结果均在网上公布,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进行评标议价。这样,使得药品交易过程在完全透明和有效监控下进行,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购销双方私下交易带来的不正之风,消除不良购销成本。专家委员会依据“首先是质量、其次是价格”的原则进行评标议价,不具备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投标、不合格药品投标,一律视为废标,从而杜绝假冒伪劣药品进入医疗机构,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 (文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