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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取消涉及企业资产与财务行政审批事项
近日,财政部决定取消七项涉及企业资产与财务的行政审批事项。
据了解,这七项审批事项分别是:审批国家电力公司的投资收益预决算;审批葛洲坝水力发电厂的专项支出;审批投资单位境外投资经营情况的年度财务报告;审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取业务招待费和预提公共配套设施费;审批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变更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事项;审批国有企业被盗、贪污等财产损失事项;对地方股东单位持有上市公司非发起人国有法人股及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以及上市公司国家股权、发起人国有法人股权中,因司法冻结、质押担保等引起的股权变动及或有变动事项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