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国家废止一批劳动保障方面的行政法规
据《中国劳动保障报》 日前国务院发布319号令,决定对2000年以前颁布的部分行政法规予以废止。现将其中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的行政法规目录摘登如下。
一、国务院决定废止的劳动保障方面的行政法规
《关于建筑业实行八小时、小礼拜工作制度的规定》,(1956年6月8日国务院发布)已被1994年7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代替。
《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1979年7月13日国务院发布)主要内容与1988年4月13日全国人大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1992年7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等不相适应。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1980年7月26日国务院发布)主要内容与1994年7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1年3月15日全国人大修订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01年7月22日国务院修订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等不相适应。
《国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1983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已被1988年4月13日全国人大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1999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代替。
《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决定》(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发布)已被1994年7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1997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代替。
《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发布)已被1994年7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代替。
《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发布)已被1994年7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代替。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二十六条的决定》(1992年5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9号发布)已被1994年7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1997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代替。
二、国务院决定宣布失效的劳动保障行政法规
《关于新厂委托老厂培训职工的工资问题暂行规定》(1956年9月25日国务院发布)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
《关于工业、基本建设、交通运输企业工人、职员停工津贴的暂行规定》(1957年7月9日国务院发布)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失效。
《关于建筑安装企业工人、职员在冬季非施工期间的工资待遇的规定》(1957年11月14日国务院发布)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
《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1958年2月9日国务院发布)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
《国务院关于留学生回国分配工作以后在见习期间工资待遇的规定》(1958年2月25日国务院发布)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
《患矽肺病职工生活待遇的规定(劳动部、卫生部、全国总工会、冶金工业部、煤炭工业部制定,1963年2月9日国务院批转)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
《关于解决野外地质、测绘人员的工作、生活用品及副食供应问题的规定》(1963年5月7日国务院发布)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
《关于各级公办学校教职工退职退休时解放以前和解放以后连续工龄计算的几点原则规定》(教育部制定1963年5月26日国务院批转)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
《关于搬迁企业单位职工工资和劳保福利待遇问题暂行处理办法》(劳动部制定,1966年1月8日国务院批转)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
《关于调整工资区类别的几项具体规定》(1979年11月8日国务院发布)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
《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1989年10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号发布)调整对象已消,实际上已经失效。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已明令废止的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1990年12月9日国务院发布)被1997年5月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1997年5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5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明令废止。
《行政复议条例》(1990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号发布)被1999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1999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明令废止。
《国务院关于修改〈行政复议条例〉的决定》(1994年10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6号发布)被1999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1999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明令废止。
《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1993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0号发布)被1998年12月16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1999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明令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