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什么样的条件才符合建会要求
百事通先生:
我是私营企业的工人,进厂已两年了,但至今没有加入工会,因为我们这里就没有工会,有的职工权益被侵犯了,不知道找谁,去年我们也提出来是不是建个工会,厂领导说,咱三十几个人,就免了吧,于是到现在还没建,我想问一下,多少人才够建工会的要求?象我们这样的厂子能建吗?
西安 樊东
樊东同志:
我直接地回答你,像你们这样的厂子,能建工会。修改后的《工会法》第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委员会。”你们厂已经三十多人了,完全可以建立工会委员会。现在你们有这个要求,应当依据《工会法》把工会尽早建立起来,使你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找工会帮你们解决。如果你们要求组建工会被拒绝,你们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改正。《工会法》第五十条还规定,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