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昨天宣布,在全国检察机关实行“控告申诉工作首办责任制”。各级检察院对属于本院管辖的控告、举报和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必须严格责任,全程负责,将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
近年来,越是上级检察院受理的案件数量越大。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有关检察机关在办理控告、举报和申诉案件,特别是在首次办理环节中,还存在办案质量不高、效率低下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