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亲属能否担任工会主席
百事通先生:
我们家于1990年初办起了一个机械加工厂近几年厂子发展很快,职工人数已达200多人,1998年厂子改为公司,我爸是公司的总经理,我大哥为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我担任销售分公司的经理,去年厂里还成立了工会,我又兼任了工会主席。最近,上级工会说我这个工会主席不能继续担任,要经过选举让别人来担任,我不明白,我们的公司是私营的,我为啥就不能担任工会主席?
西安张雨青
张雨青同志:
上级工会说你这个工会主席不能继续担任,是有法律依据的。2001年10月27日颁布了修改后的《工会法》,其中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这一规定说的很明白。第一,工会委员会必须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产生。第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且不说你这个工会主席是怎样当任的,走没走民主程序,就你和你父亲的父子关系,就不能担任,除了你不能担任,你父亲的其它近亲属都不能担任。所以上级工会提出要改选工会主席是对的,你应该支持上级工会的工作。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