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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2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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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

提醒企业及早办理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王凤清日前表示,我国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自2003年5月1日起废止。有关企业应尽快办理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避免进出口贸易受到影响。

据介绍,按照世贸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我国将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安全、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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