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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2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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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仍禁止销放烟花爆竹

春节期间进行专项整顿工作

本报讯 为确保市民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年,西安市今年春节期间仍禁止销放烟花爆竹。节日期间,市安全监督局、公安、工商等部门将联合行动,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治理整顿工作。

西安市日前下发通知要求今年仍严禁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及阎良区所属街道办事处管辖的地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和部分安全距离内燃放烟花爆竹;在禁销、禁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以外的本市其他地区,生产、仓储、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必须持证经营。西安市安监局要求,各区县政府要认真组织有关部门严格检查本地区爆花爆竹生产、仓储、运输和销售安全,市上从2月7日—28日进行整顿,对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处,性质恶劣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春节要加大巡查力度,特别对易燃易爆场所、人群聚集场所要加强检查和管理,安排有关人员24小时值班、巡查、防范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本报记者 阎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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