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法律规定不是儿戏“夫妻”间借款也要还
本报讯 丈夫小舟向妻子“借”了25000元钱,为讨妻子倩倩欢心写了张欠条。没想到离婚后,妻子一纸诉状将丈夫告上法庭,用这张欠条作为证据,追讨欠款。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的一起离婚夫妻间合同纠纷案,再次告诉人们:法律规定绝非儿戏,“夫妻”间借款也要还。
倩倩和小舟今年5月份到法院调解离婚。可离婚后还没过半年,倩倩又为追索欠款将小舟告上法庭。
倩倩在法庭上说,小舟曾在今年1月初向她借了25000元钱,但经她多次催要小舟也没有归还,自己现在没有经济来源,要求小舟尽快还清这笔钱。倩倩向法庭出示了小舟亲笔书写的欠条。
小舟则辩解说,没有向倩倩借过钱。这25000元钱是倩倩退了自己的保险费作为当年夫妻共同投资的美发厅的投入。但美发厅实际上只用了1万元,剩下的钱买了空调和音响,其余的都还在倩倩手中。至于欠条是在今年年初,夫妻感情还很好的时候,小舟为了讨倩倩的欢心,开玩笑写了一张欠条。由此,小舟不同意倩倩还款的要求。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小舟举不出与事实相反的证据,倩倩所持欠条合法有效。因此,判令小舟偿还对倩倩的欠款25000元。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