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应有点“道歉”意识
从媒体上时常可看到国外某些政府官员因在他的公职范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其家人发生丑闻而向公众道歉、甚至引咎辞职的新闻。如日前韩国总统金大中就他的两个儿子先后受贿一事即向公众道歉。
或许有人认为,这不过是外国政治家的一种政治姿态罢了。姑且如是吧。但令人遗憾的是,我们一些号称“公仆”者,却连这点“政治姿态”也没有!且不说个别领导教子无方,甚至纵容子女利用自己的政治影响力违法牟取商业利益,或收受赂贿,一旦案发,非但不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竟动用手中权力和种种“关系”,干扰司法人员办案;就是像发生了人命关天的严重安全事故,虽说国内媒体屡屡公开曝光,但迄今似乎没有看到一条当地官员向公众道歉的消息!倒是读到不少不该发生的现象:比如一些地方主要领导在事故发生后,不是为自己失职失责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而痛心疾首,并采取紧急措施抢险救人,而是往往更关心对个人前程的影响,从而打出维护“当地形象”的堂皇大旗,不惜动用党纪政纪乃至警力,以达其封锁消息、欺上瞒下的目的。有的地方甚至发生了殴打采访记者的恶劣非法行为。其实,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报载那位对隐瞒“7·17事故”真相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且“吃了人家嘴软”(受贿)的原南丹县委书记不是日前被判了死刑么!倘此人过去有点“道歉”意识,或曰对公众起码的责任感,则恐怕也走不到这种绝途了吧? (柯喜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