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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2年07月16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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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该如何发

百事通先生:

我是一名普通工人,于1998年12月因工伤,造成肢体残疾(有3级残疾证),我想让您回答的问题是,企业是否应该发给工伤津贴和伤残补助金?

华县 车文

车文同志:

你提出的问题回答如下:你因工负伤,伤残等级为3级,企业应该按月发给你伤残抚恤金和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劳部发(1996)266号文件《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22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发给工伤伤残抚恤证件,并享受以下待遇:(一)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至百分之七十五。其中:一级百分之九十,二级百分之八十五,三级百分之八十,四级百分之七十五。(二)发给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十八至二十四个月工资。其中一级二十四个月,二级二十二个月,三级二十个月,四级十八个月。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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