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天津港务局港埠六公司
建立职工代表述职制
据《工人日报》 为进一步加强职工代表的管理,提高职工代表的综合素质,日前,天津港务局港埠六公司建立了职工代表述职制度,并制定了《天津港第六港埠公司职工代表述职暂行规定》。该规定要求职工代表每半年向所在选区职工进行自身的建设情况、参加选区民主管理情况等6个方面的内容陈述。并规定职工代表述职采取在车间和公司两级职代会(或职工大会)上集体述职的形式。
职工代表以车间为单位,对自己的工作情况向职工述职,并共同填写《职工代表述职报告书》。在各车间的职代会(或职工大会)上,由一人以全体代表的名义向大会做职工代表述职报告。车间工会主席组织所在车间的3至5名职工填写《职工代表职责履行情况测评表》,以不记名形式对各位代表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公司工会对各车间述职进行汇总,整理出述职报告,并提交给公司职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议。公司工会将根据审议意见组织职工代表对问题进行整改,对职工评价很低的职工代表,公司工会将启动罢免和撤换的程序。
通过推行职工代表述职制,一是有利于增强职工代表的责任感,能使代表明确“代表谁”和“怎么代表”,激发了他们执行职工代表职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有利于增强职工的民主管理意识,让职工群众听取职工代表的述职并进行评议,把监督职工代表的权力交还给职工群众,对增强职工的民主管理意识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三是有利于提高职代会工作的整体水平,建立职工代表向原选区职工述职制度,必然能促进代表注重听取职工群众的呼声,提出有分量的提案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