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金大中总统道歉想到的
□文/李维杰
7月10日,韩国大检察厅中央搜查部以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和偷逃税款两项罪名起诉金大中总统次子金弘业,罪状是他在1998年2月至2002年4月担任亚太和平财团副董事长期间收受企业“好处费”47.8亿韩元(1美元合1200韩元),虽有22亿为企业馈赠但未依法纳税,其余25.8亿则纯属贿赂。此外,检察厅还指控其曾从事洗钱活动。这是自5月份金大中的三儿子金弘杰因受贿被捕以来,又爆出的总统家眷的腐败丑闻。金大中总统为此即向全国人民道歉,并表示要采取措施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其实,早在今年1月14日在青瓦台总统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金大中总统就“韩国检察总长申承男的弟弟收取某公司6600万韩元贿赂”和“前总统发言人,现国政弘报处长官朴唆莹收受商人的钱物”两件政府丑闻向国民道歉,并许诺政府将竭尽全力清除腐败。此后不久,申承男和朴都被免职,申承男的弟弟也被警方拘捕。不论是总统家眷受审还是内阁要员被免,金大中总统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均代表了最广大民众的意志。在我看来,这已不仅仅是一种简单意义上的道义之举,而且更是人类进步文明的一个重要表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刑也上大夫,其所作所为颇值称道,更值得我们官员效法。
见人思己,笔者不禁联想到了震惊全国的沈阳“慕马大案”,涉案官员之多,贪污受贿之大,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之重,为建国后所罕见。但是,即便在案件告白于天下之后,却也没有一个相关的领导能勇敢地站出来向沈阳人民道歉,向社会表达愧疚之情和失职之过。相反,有的领导还拿出所谓“隐蔽性”的理由来心安理得地宽宥自己。其实,如此之多的高官居然能在省委省政府之下干百万市民之上堂而皇之地一干就是好几年,一腐就是16个“一把手”,而且几乎每位都曾露出过“马脚”,何有“隐蔽性”可言?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大案要犯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在赴港考察期间,一身全副武装世界名牌的行头就遭到一位港记的质疑,意即一位月薪不过千余元的中国市长何以能享用得起这身价值数万元的服饰,不贪何来?但就是一位记者都能一眼看穿的破绽和问题,怎么到了有的领导那里就一下子变成了“隐蔽性”呢?如此直白的“隐蔽”难道还不够暴露吗?在笔者看来,有的领导所谓的“隐蔽性”之说,不仅有悖于客观事实,而且大有失职、失察之嫌。更令人不解的是,如此这般奇谈怪论式的“原因和理由”竟也层出不穷,混淆视听。
其实,作为一个执政者,不论官居何位,如果能像金大中总统那样及时主动诚恳地承认自己的过失,敢做敢当,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仅不会失掉自己的威信和面子,反倒会增加民众对你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同时也能促使自己更加廉洁奉公,何乐而不为呢?令人遗憾的是,我们的有些领导干部自己工作出错或部下有过失时,不是推脱过失就是逃避责任,总是千方百计地寻找借口,从来不肯为自己的过失道歉并主动承担相应的责任,又何谈向人民道歉?
金大中总统勇于为自己家眷和部下之过公开向国民道歉,这是何等的气魄;而我们的一些官员却怯于承认自己的过失,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更是鲜有脸红,这又是何等的麻木。但愿我们大大小小的官员都能从金大中总统的道歉中有所启悟,领取俸禄时,不妨问问自己是否真的受之无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