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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2年08月15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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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只管眼下有活干有碗饭吃就行了,而不管签不签劳动合同,那么——

受伤的总是劳动者

事实劳动与劳动合同本应是“同根生”,二者缺一不可,但在现实生活中“有劳动没合同、有合同没劳动”的现象却屡见不鲜,它为劳动争议的发生埋下了伏笔,亦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有劳动没合同,劳动者总受伤

关红是某食品厂的工人,在进厂时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当时食品厂经理口头允诺:关红每月工资300元,加班费另付,免费提供住宿和午餐。然而食品厂一直没兑现原承诺条件,每月只付给工资150元,加班每小时也只付0.3元。尽管厂方允诺提供免费住宿和午餐,但事实上厂方对宿舍和午餐均实行高价收费。关红对厂方种种行为表示了不满,最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最后双方经协调达成如下协议:关红放弃要求厂方支付月300元工资;厂方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60元补偿工资不足部分,并按最低工资一倍标准支付加班费;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上述案例就是一起典型的“有劳动没合同”的案例,劳动者轻信承诺,未要求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导致自己合法权益受损。在目前的大环境下,有些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在招工时条件讲的很好,但当开始工作后就一再打折扣。而劳动者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只有口头约定,俗话说“空口无凭”,劳动者的权益会白白受损。

劳动、合同,一个都不能少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保证,也是调整企业与职工劳动关系的基础。企业的稳定,首先是劳动关系的稳定,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稳定的法律依据。各级劳动部门应从劳动关系的源头抓起,增扩劳动合同的覆盖范围,加强宣传,增强劳资双方对劳动合同的认识,并把重点放在私营企业和雇工的个体组织上,从形式和实际杜绝““有劳动没关系”的现象。相随着劳资双方对劳动合同意识的强,必然会实现人人有劳动又有系,劳动和关系一个都不会少,从营造出和谐、稳定的劳动气氛。

■本报记者 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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