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商洛首例仲裁大案裁决
55名职工状告商州达名公司胜诉
本报讯 商洛市商州区55名职工状告达名公司日前胜诉。商洛市商州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定达名公司依法交还、支付55职工安置费、基本生活费、养老保险金、拖欠工资等共计146.88万元。
1998年10月,原商州市罐头厂破产后经公证处公证,出售给陕西省旬阳大铭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陕西省商州达名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合同中对职工的有关利益均有具体规定。当年11月,达名公司开业,生产一年后因种种原因停产。生产期间,公司拖欠武亚峰等7名职工工资1.2万余元,4年来未给55名职工支付安置和基本生活费,没有给统筹部门交纳职工养老保险金。职工多次与公司和主管部门交涉未果。遂于今年8月将达名公司诉至商州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依照法律于9月27日作出了上述裁决。
据悉,此案上诉人员之多,标的之大,在商州劳动争议案件中当属首例。
■崔高岐 冀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