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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2年10月21日

陕西工人报公众视角 德服为上 为新闻而痴 且慢责怪群众 扇子与扇文化 广告 胜诉在西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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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视角
04

且慢责怪群众

□文/崇加荣

见《南方周末》载《另一种“见死不救”》的文章,讲述了腐败分子周围的一些党员干部、群众,眼看着他们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泥潭,而忍心“见死不救”,文章写得很好。现实生活中的确存在着这么些人,也的确因为他们的“失职”,而导致一些当权者走向腐败,铸成大错,以至被判刑、枪毙。然而,静下心来,细细想想,则又觉得不分青红皂白,一味地责怪干部、群众“见死不救”,似乎又有失偏颇,欠公允,因为,有的腐败分子,并非是当初人家想“救”就能“救得了”的,一是你要救的人,不让你救,甚至还会咬你一口;二是有关组织、部门不支持你救,你有啥办法。比如山西那个“三盲院长”姚晓红,其劣迹群众早有耳闻目睹,有人想“救”他,曾多次举报、控告过,但结果怎么样呢?姚去了趟省城就将所有举报材料全部拿到手,于是,他对有的举报者进行了打击报复。对此你能忍心责怪干部群众“见死不救”吗?再如河南的李长河,在任县委书记期间,有受贿行为,一位叫吕净一的副镇长,把他的受贿行为向上级作了举报,结果被李责令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判了他的徒刑,“释放”后当他继续举报时,李竟派杀手行凶,吕妻当场死亡,吕净一挨了十几刀后爬出去拨打了110,才幸免一死:“见死”相“救”者竟遭如此“下场”,谁还敢“救”!

摆出这些情况,并非是奉劝大家做“和事佬”,笔者仍然高度赞扬那些揭露姚晓红的干部群众的义举,敬佩吕净一的斗争勇气;坚持认为在法制不断完善的今天,每个公民都应该利用宪法赋予的权利,勇于揭露和举报腐败分子。问题关键在于执纪执法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一整套健康有序的规章制度,创造一个良好的举报氛围,这样才能打消举报者的重重顾虑,才能把当权者的腐败苗头及时反映给组织,才能把腐败控制在萌芽状态,才能做到真正意义的“见死必救”,也才能救得了。所以,在目前,对有些干部、群众“见死”不敢“救”的心态,且慢过多责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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