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我省加大整治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力度
本报讯 我省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集中整治公众聚集场所存在的各类火灾隐患,有效地遏制了这些场所火灾事故的发生。
在去年国家11部委局下发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文件之前,我省就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治理作了安排,并召开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五个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便是其中之一。省政府还成立了以副省长巩德顺任组长和以省公安厅、教育厅、建设厅等11个厅局主管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公安厅消防局设立了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督查指导、综合协调、情况收集和信息投送工作。省安委会还下发了关于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转发了公安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就今年继续抓好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
各地市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也积极行动。西安市政府多次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和办公会议,分析制定全市消防工作的重点和目标,下大力气解决大型商场、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问题。宝鸡市政府把专项治理作为消防安全重点,纳入市政府与12个县(区)政府和17个市级重点行业(部门)签订的2002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内容;汉中市先后组织检查组,对文化娱乐场所及网吧进行安全检查,关闭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网吧46个,市卫生局先后3次组织拉网式大检查,清除火灾隐患20余处;铜川市有关部门在与市政府签订专项治理责任书的同时,部门内部也层层签订责任书。咸阳、渭南、安康、商洛、榆林、延安、杨凌等市、区党委、政府对专项治理进行了安排,并成立了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专项治理小组,保证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据了解,目前我省共有公众聚集场所(专项治理范围内的单位)33821个,各地市县区对上述场所分类建档,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立销案制度和跟踪整改专人督查责任制,严肃查处各类消防违规违法行为。对此,全省成立检查组890多个,检查单位15742家,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0400余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321家,关闭或取缔245家。集中消除了一大批多年来久拖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和遗留问题。省上去年挂牌督办的147个重大火灾隐患,至目前已有111个整改完毕,36个正在加紧整改。 本报记者 柳江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