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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2年11月08日

陕西工人报北国周末-头版 千米井下与死神搏斗四天三夜 失业不能失去养老保险 医院当尊重病人的隐私权 跨国公司需要怎样的人才 为百位百岁老人举办“万岁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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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国周末-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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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不能失去养老保险

文□/谭小平

目前,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为配合企业改制,制定了“不管你在哪里,养老保险接着算,退休手续一样办”的政策,然而,依然有不少失业职工不按规定续保缴费,给本人今后年老生活带来不利,也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有的失业职工认为,只要缴纳十五年养老保险费,到了退休年龄就可办理退休手续,往后就可以不交了;有的失业职工认为,自己现在还年轻,退休养老是十几年、几十年以后的事,先不管它,到时候再说吧。有的则认为现在有钱不如存入银行防老,或者去投资赚钱养老,或者去商业保险机构购买保险养老,何必一定将钱交给社会保险机构。其实,这些看法都是片面和错误的。

参加社会保险,按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是职工退休后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基本条件,企业和职工缴费的义务并不因此而可以免除。凡是已经参加养老保险的失业职工,无论企业和职工缴费年限是否满十五年,只要有劳动收入和其它固定收入,都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而不是想缴就缴,不想缴就不缴。对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条例》均规定了严格的处理和处罚措施,无故迟延缴费的,要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按时足额缴费利国利民。从社会保险大局看,只有做到应收尽收,才能壮大养老保险基金实力,提高保障能力。如果无故中断和停止缴费,势必影响基本征缴,动摇养老保险制度基础,最终受损失的不仅是国家,也必将影响每一位参保人员的利益。同时,我国社会保险基本原则是“权利与义务相对等,公平与效益相结合”。如果失业职工现在不尽义务,无故中断和停止缴费,等于放弃了享受劳动保险的权利。从失业职工退休养老金计发办法来看,我国实行的是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养老金主要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对参保者来说都是一样的,差别主要是个人帐户养老金。社保机构按职工工资的比例为每个参保人建立了一个属于本人的个人帐户,缴费年限越长,缴费标准越高,将来领取的养老金的标准就越高。

可见,对于失业职工来说,工作失去了,社会保险可不能失去。因为工作失去可以重找,中断缴费放弃了社会保险,到时候后悔的只能是自己。

事实上,为鼓励失业职工续保交费,劳动保障部门相继制定了职工续保缴费的政策和办法。凡是按规定续保缴费的失业职工,原缴费年限、金额合并计算。到新单位就业的职工由新单位为其办理续保手续;从事个体经营、外出务工经商、自由职业者、破产企业中自谋职业人员等,由本人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具体手续可直接到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续保手续。

总之,职工续保缴费对本人、家庭、社会和国家都是百利而无一害。当劳动者在履行了应尽的义务,当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就可以获得物质帮助,保障其晚年生活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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