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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2年12月04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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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读书时偷了电脑濮阳就业后落入法网

本报讯 一位曾在西安某大专院校读书的学生上学期间,盗窃院校电脑。毕业回到河南老家后,在严打“双抢”中,西安河南警方协调作战,使盗窃人落网河南,被押回西安。

1999年9月,18岁的靳某,从河南濮阳到西安某院校计算机系就读。2002年1月19日中午,靳某有事找系主任,看见办公室无人,便将室内的电脑主机抢回了自己暂住地李家庄民房内,后来又自己配置了显示器,拥有了“自己”的电脑。

2002年6月,靳某从院校毕业后,回到家乡河南省濮阳市找了一份工作,那台电脑也就随之安家河南。2002年11月18日,河南省警方在追查一起盗窃案件时,将靳某盗窃的电脑网入视线,并与西安桃园路派出所警方取得联系。与此同时,桃园路派出所在开展严打“双抢”中,根据某大专院校电脑主机被盗案,列入侦察范围,将嫌疑人靳某列入重点。经河南、西安联手协作,将靳某抓获,靳某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2002年11月25日靳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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