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哪家的法律
·亦杰·
江苏海安县曲塘镇曹志衡以高考570分的成绩被四川大学录取。但因其父有2400元的“历年欠费”未交而被村镇卡住了,不给办理户口转移证。村镇领导还用权利(上大学)和义务(还欠费)的关系“告诫”曹志衡“应该去学学法律”。当记者询问此事时,一位镇党委副书记说:“我就是学法律的,我会按法律规定办理。”曹志衡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求助于《南方周末》,幸亏该报社向当地镇政府承诺担保支付2400元“陈欠税费”,镇上才答应转户口,险些断送一位学子的前程。
好一个“按照法律规定办理”!“上大学”与“还欠费”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上大学”的权利与“还欠费”的义务也不对接。据报道,他们说的法律其实是“土政策”,“结清所有陈欠,方可办理子女入学手续”,这是“政府有关会议精神”,不是国家法律规定。把地方的“会议精神”当成国家法律来卡压老百姓,亏他还是“学法律的”,简直是法盲一个嘛。他们才应该去“学学法律”。不清欠就不转户口,于法于理都不通,为了2400元欠费,就剥夺一个农家学子受高等教育的权利,不怕背历史的罪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