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省府发文调整收费标准
车辆从“绕城高速”进城不再收费
本报讯 为缓解西安城区交通压力,日前,省政府发文规定,对自西安绕城高速公路方向驶向西安市城区车辆不再收费。并对西安绕城高速公路灞桥立交(方家村)至西临高速公路豁口、灞桥、临潼姜沟段收费标准做出相应调正。
据省交通厅收费公路管理中心介绍,该文件主要内容为:(一)对从西安绕城高速公路方向经灞桥收费站返回西安城区车辆不再收费。对从西安市区方向驶来经灞桥收费站的车辆,一律继续按西临高速公路全程收费标准收费。(二)行驶豁口匝道至灞桥立交南北路段的车辆,2.5吨(不含2.5吨)以下每车次3元,2.5吨以上,每车次5元。(三)行驶灞桥立交至临潼路段的车辆,2.5吨以下(不含2.5吨)每车次8元;2.5吨至8吨(不含8吨),每车次11元;8吨至12吨以上车辆每车次15元;12吨以上车辆每车次20元。
为保护缴费人合法权益,省交通厅收费公路管理中心提醒广大司机注意,自西安绕城高速公路灞桥立交驶向临潼的车辆,在灞桥立交收费站按灞桥立交至临潼段缴费后,若从豁口收费点驶出,应办理退费手续;从西临高速公路豁口收费点驶向西安绕城高速公路的车辆,应领取西安绕城高速公路灞桥立交车辆通行卡,以免多缴费。
省交通厅收费公路管理中心还要求以上各收费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省政府文件规定,不得以任何借口,变相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本报记者 龙仁生 实习生 杨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