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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十条措施保困难职工生活
本报讯 “双节”将至,咸阳市委、市政府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头,及时出台10项措施,切实安排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让他们过一个祥和、愉快、喜庆的节日。
咸阳目前参统企业离退休人员有94928人,认定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下岗职工32475人,领取失业救济金登记失业人员11003人。今年以来,全市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养老金、基本生活保障金和失业救济金共70374.9万元,下拨救灾款1095.5万元,发放救灾粮460万公斤,救灾捐赠衣物27万件,共救济灾民贫困群众8.2万人次,使灾困群众生活得到妥善安置,确保了社会稳定。
为进一步解决困难群众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确保城市低保实现全员覆盖,灾民和城市居民获得有效救助,做到应保尽保,12月16日该市出台10条硬措施:一是确保“双节”期间按时足额发放企业离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和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金,做到不漏一人、不拖一天、不欠一分。并合并发放2003年1月和2月失业救济金。二是元月25日即腊月二十三,向400名困难职工发放送温暖物资,标准为每户50公斤面粉、5公斤油、5公斤大肉、新棉被1条,折合人民币标准为每户218元。三是市政府拿出165万元救济城区生活困难职工。四是组织专门力量,依法严肃查处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五是按照“总量压缩、资金变活、区别对待”的方针,尽快制定出台全市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方案。六是以完善制度为重点,继续保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00%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七是开发社会岗位,把社区就业作为城市扩大就业的突破口和主攻方向。八是鼓励弹性就业和灵活就业,促进就业方式多样化。尽快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劳动关系、劳动工资管理办法和劳动争议处理办法。九是按照市场运作、规模化经营、一体化服务方向,进一步完善劳务输出网络,强化培训、拓宽渠道,不断扩大输出规模,提高输出效率。十是开发公益性岗位,建立扶持特殊困难群体就业机制。
(李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