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裁人“必须经职代会同意”好
陕西省委书记李建国在重申切实落实职工下岗申报制度时强调,企业裁人不能由厂长、经理一个人说了算,必须经过职代会同意……从报上读罢这则消息,既感欣喜,又颇多感慨。
时下,企业裁人、职工下岗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但企业裁人经过职代会同意的确实鲜见鲜闻。在一些企业中,厂长、经理想裁人就裁人,想什么时候裁人就什么时候裁人,想裁多少人就裁多少人,既不拟定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也不向职工说明原因,讲清理由。还有的企业在职工下岗中搞“顺我者留,逆我者下”那一套,使下岗职工很是气愤,给推进再就业工作,促使企业振兴和维护社会稳定等,也带来了诸多不良影响。
裁人“必须经过职代会同意”好!好在何处?看来主要有二:一是能防止某些企业领导以“减员增效”为借口,不顾企业实际,随心所欲地把职工推向社会的错误做法,能防止一方面大量裁人,紧接着又大量招工的“招来媳妇放走儿”的现象发生,还能遏制“亲者留,疏者下”、“一般干部留,一线工人下”等不良现象,能避免和防止裁人和下岗中的不正之风。三是裁人“必须经过职代会同意”能促使企业领导说明原因,讲清理由,能让下岗职工理解企业的苦衷,也能使留下来的职工产生“危机感”,调动职工搞好企业的积极性,加快企业改革的步伐。
《企业法》第51条、《工会法》第25条均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企业裁人,职工下岗事关职工的切身利益,更应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裁人“必须经过职代会同意”,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反映了职工意愿,有关企业应该履行好这一程序。 ■谭贤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