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二奶三月被判刑半年
□文/胡喜盈 端木正阳
一对新婚夫妻,举办婚礼后仅一个月,两个年轻人就反目为仇,25岁的丈夫小陈在外与娱乐厅的K姐同居,明知妻子告他重婚罪,他却仍然我行我素,直到被公安局“请”进了看守所……
新郎月薪8000元,新娘貌似天仙,都说他们是幸福的一对
妻子小韦,今年25岁,毕业于上海师范大学音乐系,现就职于上海一家外资企业。她年轻漂亮,气质高雅,人称“白领丽人”。小韦从小聪明伶俐、活泼可爱,天生喜爱唱歌,她还曾经是上海电视台小荧星艺术团的一名演员,她是父母心中的一颗“掌上明珠”。
丈夫小陈,今年也是25岁,毕业于上海大学,在世界知名企业——IBM公司上海公司任职,这是一家美国独资企业,月薪8000元。
小韦与小陈相识于1998年,一个文质彬彬、颇有才气,一个端庄文静、漂亮优雅,他们相互被对方吸引,彼此有着共同的语言。随着交往的增多,感情逐渐加深。1998年11月,他俩确立了恋爱关系,爱情生活中荡漾着浓浓的蜜意。他们相恋两年后,于2000年3月6日手拉着手充满喜悦地走进黄浦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2000年12月3日,他们在上海国际贵都大酒店举行婚礼。在这之前的发喜帖、订喜糖、请司仪等一切准备工作都是小韦干的。因为小陈出差近一个月,婚礼前几天刚回上海。举办婚礼那天,许多亲朋好友、同事同学欢聚一堂,向他俩表示祝贺。小陈的父母特地从无锡赶到上海参加婚礼,朋友们看着新郎新娘,都说他们郎才女貌,真是幸福的一对……
新郎“婚外恋”,新婚夫妻闹分居,“二奶”是位K姐
新婚生活是甜蜜的,但不会永远平静。
2000年6月,小陈跳槽进了IBM公司。开始时还算正常,没过几个月,小韦发现小陈晚上的应酬骤然增加,经常深夜才回家,有时还整夜不回家。不是推说业务忙,就是说在陪重要客户谈生意。每次打他的手机,总听到娱乐场里小姐的嘻闹声。小韦心里很慌,不踏实,脑子里充满了怀疑,不知该怎么办。每次问小陈,又总是被他不耐烦地指责一番。为避免吵架,小韦想,夫妻间应该互相信任,就相信他吧。
就这样,夫妻间有了隔阂。小韦是一个很传统的女子,向往平静温馨的生活。而小陈大学毕业后被上海的灯红酒绿所陶醉,追求所谓的刺激,小夫妻间争执不断。小陈还经常拿妻子小韦与以前的女朋友作比较,认为小韦守旧,不时尚新潮。小韦觉得屈辱,不知流了多少眼泪。
想起2000年12月3日举办婚礼那天,两人站在酒店门口迎接宾客时,小陈竟对小韦说:“你不是今晚全场最漂亮的女人。”当时小韦气极了,碍于面子,在大喜之日,她只好强忍着不快和怒气一直微笑着招待宾客,结婚日却变成了苦涩日……
2001年1月,为表示和解,小韦主动提出两人去泰国旅游度蜜月。这本是件很好的事,可小陈不愿去,小韦一气之下准备一个人前往。小韦的母亲不放心,希望女儿女婿能和和美美的,就背着女儿偷偷塞给小陈几千元钱,恳求女婿陪小韦一起去泰国。
夫妻两人从泰国回来后,小陈还是经常深更半夜回家,而且常常平白无故地挑起事端,用无礼且恶毒的语言刺激小韦,两人终于又吵翻了。2001年1月23日大年夜的晚上,小韦受不了小陈的脾气,搬回了娘家住。小韦的父母见自己的宝贝女儿精神恍惚,整日以泪洗面,心里十分难过,多次打电话找小陈,劝他们夫妻重新和好。小韦也表示愿与小陈破镜重圆,好好地过日子。令人不解的是,小陈一次次拒绝了和解的要求。没过多久,小陈索性搬出康定路原来的住处,在外居住,连他的父母都不知道他住在哪儿。
分居一个月后,小韦的朋友觉得不太正常,提醒小韦说:“小陈他为什么从来不跟你联系?你可得小心他有外遇啊!”
2001年2月,小韦收到了小陈起诉法院要求与她离婚的诉状。当时,小韦真的没有一点勇气来接受这个事实。举办婚礼才两个月就要离婚,肯定是丈夫有了外遇,他离婚的目的是想要与第三者结婚。小韦悲痛欲绝,她对来采访的电视台记者说:“当时我真的不想再活下去了。而且我越是显得软弱、难过,小陈他反而越得意”。
2001年3月6日,是他们两人登记结婚一周年的纪念日,小韦念夫妻感情,不计较小陈对她的伤害,怀着和好的心愿主动给小陈打电话。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小陈令人心寒的一句绝情话:“我劝你忘记这个日子,它已不属于你了!”
2001年3月22日,小韦的一个朋友在太平洋百货店看到小陈与一个女子在买衣服,样子十分亲热。好奇的朋友一路跟踪而去,发现他俩在茅台路的一个居民区里居住。
该女子叫邵蓉,是一个娱乐厅的K姐,32岁,已离异,有一个8岁的孩子。小陈是在去年12月份认识她的,2001年1月底,两人就“混”到了一块儿。
小陈包“二奶”的真相大白后,小韦忍无可忍。2001年3月23日凌晨,她带着结婚证书和几位亲友找到茅台路小陈的住所。推门进去一看,小陈和邵蓉的房间里到处张贴着印有“喜”字的红色心型贴纸,连家俱上也贴满了。愤怒的亲友动手打了小陈。吵闹声惊动了小区的保安,小陈又打110报警,仙霞路派出所民警随即赶到现场。当民警询问时,小陈当众称他与邵蓉是夫妻。还指着小韦说:“这个姑娘不是我老婆,那张结婚证是假的!”小韦听了气得脸色发白,差一点当场晕过去……
小韦的心被彻底伤透了。回到家,小韦哭得很伤心,她母亲也陪着女儿哭,母女俩抱头痛哭。
2001年4月11日,小韦向长宁区人民法院控告小陈和邵蓉共同犯下了重婚罪。她万万没想到,小陈和邵蓉仍不思悔改,非但不收敛,还另外换了个地方继续非法同居,如果不是被警察抓进看守所,他们还会一直同居下去。
小韦非治丈夫的重婚罪不可,丈夫戴着手铐向妻子求饶
就好似做了一场恶梦,小韦实在想不明白自己那么爱丈夫,而他却一次又一次地伤害她。想起往事,小韦悲痛欲绝,爱的甜蜜与欢乐,现在只留在小韦的相册里。照片中,穿着白色婚纱的小韦端庄优雅,美丽动人。但仅仅过去了几个月,她一下子就瘦了好多斤,说话时声音颤抖着,像是大病了一场。
为了自己的尊严,为了讨回公道,小韦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官司。依照法律,构成重婚罪的要件是公开以夫妻名义生活。为此,小韦带着心灵的创伤,怀着满腔怒火四处奔波调查取证,历经艰辛,千方百计寻来一些证据。她相信正义在自己一边,官司一定能打赢!因为与小陈、邵蓉共居一处的两位证人为小韦写下了证词,证明小陈、邵蓉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在茅台路460弄6号204室朝北小间,并且互称对方为“老公”、“老婆”。今年3月6日,小陈和邵蓉对朋友称要结婚,两人买了结婚的新衣服,还在锦亭酒家办了酒席,举行了一个小型的“婚礼仪式”,发了喜糖。小区保安也证明,他们一直以为小陈与邵蓉是夫妻,两人对外界宣称他们是夫妻。小陈还曾对保安说过:“小韦这姑娘是个骗子,结婚证是假的,是从地摊上买来的!”证人钱某也证实,小陈和邵蓉当众称他们是夫妻,2001年3月24日还成双结对去杭州游玩,3月31日至4月1日又去无锡旅游。
小韦提起诉讼,在法院审理期间,小陈和邵蓉仍然我行我素,藐视法律。为避人耳目,两人从茅台路住处搬到漕溪路居住。保安徐某证实,小陈和邵蓉两人从5月初至6月居住在漕溪路125弄7号402室。小区的录相带上明白无疑地录下了:5月6日凌晨3点零6分,小陈从402室走出来。
6月18日,法院开庭审理那天,小韦把几位证人的证言证据连同小陈和邵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照片带上法庭。面对铁的事实,小陈辩解道:“我与邵蓉同居是事实,但3月6日那天只是朋友聚餐,并不是什么结婚仪式,当天喜糖也没有发,而是过了几天从公司带回来同事结婚的喜糖给朋友们吃的。”对于为什么要一次次地伤害妻子小韦,小陈说:“我与小韦脾气不合,时有争执,双方矛盾日趋激化,于是产生了逃避的念头,不想与小韦住在一起……”
法庭上,法官问小陈:“你究竟为了什么要跟邵蓉住在一起?”他想了想,低声地说道:“我也不是很清楚,当时与小韦有矛盾,我只想找个地方自己呆着。后与邵相识,感觉邵比较成熟,很体贴人,我有些依赖于她,所以就生活在一起了。”
小陈沉重地告诉法官,他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中“禁止有配偶的人与异性同居”的规定,但并不认为自己犯下了重婚罪。他的律师也认为,小陈非法同居时间较短,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范围较小,其性质与“包二奶”有很大区别,不构成重婚罪。
邵蓉也在法庭上辩称,她与小陈同居是事实,但并没有举行婚礼,家中贴喜字是因为乔迁之喜。她承认自己的行为是犯罪,当庭向小韦赔礼道歉,愿意赔偿小韦的一切经济损失。
最后,小陈这个大男人在法庭上痛哭流涕,表示认罪,恳求小韦能原谅他。他边哭边说:“我所做的一切都是错的,是不道德的,是丧失理智的行为,我对不起小韦,对不起邵蓉,更对不起双方的家庭和父母,我所做的一切对家人、亲属造成了那么大的伤害,我实在不知如何去弥补。”
在法庭审理的当天,小陈的父母、亲属都坐在庭下旁听。小陈的父母住在无锡,是无锡市一所重点中学的教师。两位家长获知儿子出了事,几个月来总是担惊受怕,整天愁眉不展。望着审判席上的儿子,父亲向天仰着头,拼命抑制住眼泪不往下淌。小陈的母亲在5个小时的庭审中,一直把脸趴在前排椅子上,不停地用手绢擦着泪水,旁边的亲友不时悄声地抚慰着她。在开庭审理的前一天,小陈的父母从无锡赶到上海,当晚就去了小韦的家,恳求小韦撤诉,希望小韦能看在夫妻一场的情份上原谅小陈,接受法官的调解。小韦一直痛苦地流着泪,默默不答。
在法庭审理结束前,法官最后问小韦是否愿意接受法庭的调解?小韦坚定地说:“不,不接受!真诚的认错不在这几句话,我不同意与他调解!请法院依法判决,还我做妻子的尊严,还我公正!”
小陈“包二奶”自吞风流恶果锒铛入狱,小韦的叔叔在打官司中含恨去世
小陈在看守所里,认真学习新婚姻法,知道自己犯下了罪,深感对不起小韦,他向法警提出在判决前想见见小韦。
在看守所的会客室,小陈、小韦这对“冤家夫妻”见面。小陈痛苦地流着泪,边哭边对小韦说:“我多次伤害了你,我有罪,我知道你小韦是喜欢我、深深地爱着我的。不然你也不会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看得这么重。请你最后一次原谅我,给我一次改过的机会。求求你了……”
面对小陈真诚的忏悔,小韦悲伤地回答:“我一次又一次地原谅你,你却一次次又一次地伤害我,一次次把我心里仅存的一点点希望打碎,把我心中的火苗彻底掐灭。如今我一点办法也没有了,你对我自尊心的伤害、对我心灵上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了!”
6月25日,长宁区法院判决:小陈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判决邵蓉犯重婚罪,鉴于邵蓉案发后在家属的陪同下向法院投案自首,当庭向小韦表示歉意,并自愿补偿自诉人经济损失,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免除其刑事处罚。
判决后,笔者就非法同居与重婚罪的法律界限,采访审判长仲正康。仲法官说,重婚以破坏我国社会主义一夫一妻制度为构成要件,其行为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或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其犯罪是直接故意的。而非法同居的特点是,双方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公开双方的夫妻身份,两人都未结婚或一方不知或不认为对方已婚。此案中,被告小陈明知其与邵蓉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事实被自诉人小韦察觉并提起诉讼,但其仍不思悔改,在本院审理期间继续与邵蓉移居他处非法同居,其行为不仅给自诉人带来极大的痛苦和屈辱,且严重破坏了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度,因此被告人小陈和邵蓉的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构成重婚罪。
小陈“包二奶”自食风流的恶果,等待他的是高墙铁窗,两个原本的亲家变成了冤家。在他们的婚变事故中,小陈不仅自身受到了伤害,毁掉了自己灿烂的前程,也深深地伤害了一直疼爱他的父母双亲。
对小韦的家庭来说更是一出悲剧。小韦的父亲告诉笔者,由于宝贝女儿受打击太大,整天精神恍惚,终日以泪洗面,半夜醒来也能听见她的哭声,父母不得不休息在家陪她。半年下来,心力憔悴,一家人都处在精神崩溃的边缘。小韦的事惊动了不少亲友。在深圳的叔叔与小韦情如父女,听说此事,他放下手中的工作,专程请假于2001年5月20日飞到上海,帮助侄女处理这件官司。来的时候叔叔的身体还是好好的,长得高大魁梧,也许是太激动,也许是太气愤,也许是太劳累,几星期后的一天,叔叔突然发起高热,送到上海中山医院进行治疗,虽经医生努力抢救,终因糖尿病引起并发症,于6月12日病故于上海。亲叔叔的死亡给小韦全家带来极大的悲痛,就在庭审的前两天,6月16日,小韦一家为叔叔举行了追悼会。
说起叔叔的病故,小韦更是悲痛万分,泣不成声。自己的创伤是无法弥补的,由于自己的婚变而使亲叔叔身亡,给叔叔一家造成巨大的悲痛,更是令人心碎。
此案应该引起每个年轻人的思索:为什么一个学习、工作都很优秀的“高级白领”会在婚姻问题上翻船?法律再次提醒每一个人,婚姻不仅意味着美好的享受,更是意味着每个人应尽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