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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3年03月21日
北国周末-阅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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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学校自主招生

教育部日前透露,在200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中,22所高等学校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控制在试点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由试点学校及有关省级招办单独公布,并报教育部备案。

这22所试点高等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浙江大学,重庆大学,中山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教育部还公布了这22所学校的8项招生程序,包括试点学校制定自主选拔录取方案,试点学校组织专家组,按照自主确定并经公示的标准和考核办法,对推荐的考生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在进行面试等相关测评、考核后,提出候选人,试点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人选考生名单,考核通过的入选考生名单须及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考生所在中学、试点学校网站以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指定的信息发布平台或新闻媒体上公布。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应向考生选报的试点学校投档等等。

(据《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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