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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碑林区
困难职工援助中心成立
本报讯 3月21日,西安市碑林区困难职工援助中心授牌仪式暨成立大会在机关五楼会议室隆重召开。
西安市碑林区困难职工援助中心是区委、区政府在充分结合本区实际的基础上,经过区政府区长办公会和区委常委会的认真研究,制定了适合援助中心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各项援助活动的工作职责和制度,决定由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信访局、区残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等七部门共同组成区困难职工援助中心,“中心”下设六个工作办公室,分别就困难职工的生活、就业、政策、信访、残疾人服务、法律等提供全方位的援助,并开通电话热线。区委、区政府拨付10万元人民币启动资金,首批3.4万元捐助资金也已到位。 (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