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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3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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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现场监督规则出台

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劳动保障部出台《社会保障基金现场监督规则》,要求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基金监督机构对被监督单位管理社会保障基金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现场监督,是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基金监督机构对被监督单位管理社会保障基金情况的实地检查。被监督单位包括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机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和运营机构。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基金监督机构,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及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基金收支、划转及管理运营情况依据规则实施现场监督。劳动保障部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划转及管理运营情况实施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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