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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3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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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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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服务招商 一切促进招商

旬阳县白柳镇乡镇企业小区招商优惠政策(摘录)

凡来旬阳县白柳镇乡镇企业小区投资开发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和兴办企业者,白柳镇党委政府掷重承诺,在确保国家和省、市、县优惠政策全部落实兑现外,实行以下优惠政策:

1、白柳镇境内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征收标准下限计收。

2、优惠提供建设用地。凡需建设用地的,由县级土管部门按统一征地,统一出让的原则提供,镇政府全力协助配合办理。

3、外来投资者兴办生产型企业,从经营期开始起前三年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全额奖励。

4、以省级以上名牌产品、高新技术和专利作为投入兴办合资、合作企业,按当年新增税金留县的20%奖励企业。

5、在小区投资兴办实业者,其子女入托、入学与当地居民同等对待,持管委会证明免缴“借读费”。

6、进入小区的个体私营企业,招用职工只登记管理服务,不收暂住费。

7、非公有制经济享受国有企业同等的信贷扶持政策。金融部门优先安排房屋抵押贷款、扶贫贷款、世行贷款也可视情况予以安排。

8、凡一次投资50万元以上的个体私营企业主,对外来企业优先解决农转非及子女入托、入学、其子女大中专毕业后的工作优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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