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欲发非典财 勾兑消毒液
公安部督办案件主犯兰州落网
本报讯 厂子没有生产需可证、工人没有健康证,仅凭人工简单勾兑,陕西海明公司竟在露天小院里造出大量“过氧乙酸”消毒液。6月13日,涉嫌“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的犯罪嫌疑人冯汉民被西安警方在兰州抓获归案,给这起受到国务院七部委重视、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划上了句号。
位于西安浐河开发区的陕西海明卫生消毒用品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海明”牌“84”消毒液、洁厕净和医用酒精,从4月中旬开始,卫生许可证早已过期的海明公司,非法生产大量过氧乙酸,并伪造合格证明,按国家卫生部规定,合格过氧乙酸消毒液原液中过氧乙酸含量不低于18%,而海明公司于4月20日却将含量仅为0.2%的过氧乙酸4000公斤卖给了甘肃定西医药公司。之后,又发给定西医药公司6000公斤过氧乙酸进行补救,但这批货仍全部为不合格产品。4月23日至5月13日,该公司曾被省卫生监督所三次查封,却仍继续生产。
5月8日,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局大型活动处治安行动大队接报案后,现场查封了海明公司大批成品过氧乙酸和生产过氧乙酸的冰醋酸,并将犯罪嫌疑人张明华(海明公司会计,西安人)、冯新焕(海明公司法人代表冯汉民之子,大荔县人)等人刑事拘留,5月22日,包括负案在逃的主犯冯汉民在内的三人被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6月13日,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综合处四大队三位民警赴甘肃兰州,在兰州警方的大力协助下,于上午9时30分将冯汉民一举抓获。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本报记者 刘公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