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订单式”培训好
·频阳客·
据央视最近报道,鞍山市实行订单式培训,收效明显,受到下岗职工的欢迎。
何谓订单式培训?即培训单位根据市场需求,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有的放矢地进行专业培训。经培训合格者,对方则“照单”予以接收。显然,这种培训的好处,一是满足了用工单位的需要,二是避免了下岗职工参加培训的盲目性。我们知道,市场经济讲究供需关系。劳动者出卖的劳动力(专业知识、技术特长之类),事实上只有满足市场或曰雇主的需求,才能实现其价值。如是,如果不了解市场需求,盲目参加培训,或只从个人兴趣出发,你学到的专业便可能早已“供大于求”,成为“过剩产品”而滞销。
其实,这种好事实事也是政府有关部门(包括当地工会组织和社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虽说随着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政府不再直接介入劳动力配置,但促进就业,尤其是扶助特殊困难群众就业,仍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何况,政府手里掌握着一定资源优势(如信息资源、政策资源等),完全有能力做好这方面协调工作的。所以,鞍山市的经验,值得我省学习和借鉴。各级工会组织若能在其中“穿针引线”,使参加培训的下岗职工更好地找到“婆家”,那“娘家人”的感觉则更加温暖人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