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3年08月13日
综合新闻
02

宝鸡七部门联手治理货运车辆非正常外流

本报讯 自2001年下半年以来,宝鸡市一些车辆所有人和使用人受利益驱使,有意偷逃国家税费。有些车主将货运车辆在外地入户挂牌,将规费缴到外地,从中规避了国家部分税费的征收;有些车主将在宝鸡市使用的大吨位货车挂靠在异地公司,以小于国家标准吨位入户,逃避缴纳部分国家税费,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宝鸡正常的车辆管理秩序,并造成宝鸡税费损失达数千万元。鉴于此,宝鸡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严禁货运车辆非正常外流的通知》和《关于清理整顿车辆“大吨小标”逃避税费的通告》两个规范性文件,决定下大功夫予以治理。同时,宝鸡交通、征稽、运管、地税、工商等部门还将在费税征收方面出台运管征收费由原来的20元/月吨调整为16元/月吨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以此吸引外流的车辆主动回流宝鸡。 (柳琴 山雨)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