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日起,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可向所在地的县、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赴港澳地区从事商务活动的证件和签注。
这是省公安厅出台的二十五项便民利民措施之一。
据了解,新出台的二十五项便民利民措施除了贯彻落实公安部三十条便民措施外,更在出入境管理、户籍管理、交通、消防方面推出了符合我省实际的新便民举措。
(刘公望 刘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