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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3年09月10日
工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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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是“企业的钱”吗

当前,在部分企业里存在这样一种现象,每当行政有一些不好处理的费用时,往往想到了工会,而工会也常常以“反正都是企业的钱”为托词,予以报销,久而久之,工会经费便成了“唐僧肉”,无形中充当了个别部门的小金库,导致工会的正常开支被大量压缩,职工活动经费短缺,在职工中造成了负面影响。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是部分企业行政领导法律观念淡漠,认为行政给工会拨付了经费,那么在工会报销一些开支是理所当然的。其实,单位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的拨缴工会经费,这是《工会法》规定的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另外,工会经费中还有来自会员缴纳的一部分会费、工会所属单位上缴的收入及上级的补助等,并不全是行政拨付的。工会经费是为工会事业、工会建设和职工群众服务的,使用有严格的规定,决不能用来为少数人谋私利。一些本应是企业支出的业务招待费、通讯费、差旅费、会议费等,一旦由工会负担,就挤占了工会经费,损害了职工的合法利益。

另一个原因是个别工会负责人原则性不强,怕得罪人,稀泥抹光墙,一些工会财务人员执法不力,拉不下面子,领导说咋办就咋办。工会作为一级群众组织,依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也包括经费使用的独立,而不受任何个人的指使。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就必须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防止经费的浪费和流失。工会经费的收缴本来就比较难,如果没有原则地胡支乱花,还谈何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服务?

因而,那种认为工会经费是“企业的钱”的观点是十分错误的,也很有害。职工呼吁,应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的力度,把工会的财务收支也纳入厂务公开的范围,让职工民主监督,确保工会经费真正用到工会的事情上。■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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