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我省青少年犯罪暴力型占63%
本报讯 今年前8个月,我省未成年人犯罪发案率居高不下,并且呈现五大特点。
——犯罪类型由上世纪90年代中期前的以盗窃型为主转变为以暴力型为主,且以两人以上的团伙抢劫最为突出,人数逐年上升。目前在押少管和少教中,暴力型占63%,与近十年前犯罪率较低时相比,人数增加了28%。
——犯罪主体绝大多数在服刑、教养前已失学两年以上。失学的高峰期集中在小学四年级至初中二年级这一特殊阶段。其中小学未毕业的占40.3%,初中未毕业的占58.2%,高中或中专技校的仅占0.5%。
——年龄趋向低龄化。初犯年龄在14岁以下的占31.7%,判刑、教养前有各种劣迹被公安机关处罚过的占57.6%。
——从家庭背景看。一是家庭结构不健全而丧失家庭教育功能;二是父母或监护人本身文化素质、品德修养低下,文盲半文盲占96%,在对某县三年内检察院批捕的164名青少年案犯的家庭情况调查后发现,父母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17人,父母有过赌博、吸毒、偷盗行为的高达38人;三是家庭管教放任或粗暴。上述三种家庭背景导致失足、犯罪的未成年人占83.5%,其中属离异单亲家庭的占39.7%。
——地域已从在中等城市籍为主向以小城镇籍和乡村籍为主转变,从单纯本省籍向多省籍转变。家居农村和小城镇的占87%,流浪在陕作案的有10多省(区)的占7%。 本报记者 刘公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