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为何难监督
文/王若谷
大贪官李嘉廷对“老板”们的请吃请玩是招之即来,来了就喝,喝了就跳。
李嘉廷案发以后,一批与李嘉廷过从甚密的“大老板”相继落入法网。有“老板”交代了这样一件事:某一天,几个“老板”在昆明一家高档酒楼聚餐,琢磨着要寻点刺激。有人突发奇想,设下一赌局:“谁要能把李省长叫到这饭桌上来,我输给他10万元!”谁知席间一貌不出众的人随口便应道:“这有何难!”只见他掏出手机拨了一个电话,不一会儿,李嘉廷果然如约赶来。一顿觥筹交错、一番高谈阔论之后,“老板”们将李嘉廷恭恭敬敬送走,然后相视大笑,那个设局的“老板”连声说:“这钱我输、我输!”又是一阵哄堂大笑。笑声中,人们领悟:原来,贪官不过是大款们的一只听使唤的狗。
最近中央先后查处了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和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的腐败案。仔细分析刘方仁和程维高的腐败事实,我们不仅可以发现许多共同之处,而且也能悟出许多道理。比如,两个人的腐败问题,都与利用权力帮助他人招揽工程或干预基建项目有关;两个人离开省委书记岗位后,又都担任了人大常委会主任,其腐败问题的败露,都不是在其权势最显赫的时候,对他们的查处,有其明显的滞后性;刘、程二人在所任职的当地,老百姓早有传闻,甚至编有顺口溜,但由于他们位高权重,都奈何不得;同时,这两个腐败案件的查处,最终都带有一定的群发性,也就是查处一人,倒下一批。李嘉廷的案子也与之十分类似。
国家行政学院杜钢建教授说,全国省部级干部有2000多人,其中在一线工作的1000多人,过去3年中,省部级干部平均每年“落马”16至17人左右,比例在1-2%之间。根据杜钢建的估计,今后,我们反腐力度还要加大。刘方仁、程维高都可以称得上是党的重要领导干部,问题是,为什么在其任职期间监督机制似乎对他们不起作用?这究竟是我们的制度存在重大缺陷,还是这两个人有特殊的本事可以成功地逃避监督?
中央有关部门针对近期查处的腐败案件进行深入研究后发现,当前腐败现象滋生主要呈现出7个新特点,并主要有6大原因促使腐败滋生。
当前腐败现象滋生的七方面特点包括:
1.腐败的群体性特征明显。腐败分子在政治上拉帮结派,经济上相互牵连,结成了利益同盟,呈现出明显的群体性,即“窝案”、“串案”。
2.党政“一把手”腐败案非常突出。“一把手”的腐败行为又导致其下属各个部门负责人的违纪违法行为。
3.“外向型”腐败特征日趋明显。有的腐败分子利用资本跨地域、跨行业、跨国境流动的机会,与地区外、行业外、境外的不法分子相勾结,共同犯罪。
4.资本积累型腐败特征日益显露。当前腐败分子已经不满足于追求一般生活上的富有和享乐,违纪违法的目的从消费享乐型向资本积累型渐渐转化。
5.跑国债、跑项目资金之风严重。
6.国有企业腐败现象没有得到很好的遏制。
7.腐败滋生呈现明显不同的地域特征。中西部具有人身依附性质的腐败现象比较突出;东部南部主要是具有外向型特征和资本积累特征的腐败现象比较严重;北部主要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腐败问题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严重。
腐败滋生的六大原因包括:
1.对“一把手”权力监督制约不够。
2.干部人事制度缺乏公开、民主、竞争机制,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提供了机会,同时又成为派生其他腐败的源头。
3.干预微观经济的权力过多过大。
4.对因公行贿处罚力度不够。
5.高度垄断、高度封闭的投资体制。
6.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还未得到应有的发挥。
原因找到了,“特色”也发现了,那么怎样才能有效反腐防腐呢?
看来,还得从完善监督机制着手。
这样说来,理论上十分完备健全的监督制约体系,至少在对诸如省委书记这样的重量级官员是不灵验的。这是不是制度中的缺陷,很值得我们深思。否则刘方仁、程维高的腐败问题为什么不能及时得到遏止?李嘉廷及其他高官的“东窗事发”为何也总是姗姗来迟?有支天兵征腐讨恶成效很不错,这支“天兵”叫传媒。
我们的传媒监督到位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