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我省为台港澳高层次人员提供就业便利
本报讯 台湾、香港和澳门高层次人员在我省将可享受就业便利。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发文,对台湾、香港和澳门居民在我省企业、事业单位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职务相当的高级管理人员、重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和往返大陆有效证件等手续,办理2—5年有效期的《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凡享受就业便利的台港澳人员,在我省境内转移工作单位或职业(职务)发生变化的,应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变更手续;《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到期,持证人员仍需继续工作并续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应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证件延期手续。
《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持证人员应于每年4月底以前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证件进行年检,逾期不进行年检的,其所持证件自行失效,并予以注销;持证人员跨省转移工作单位的,应将所持证件交回后,再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转移手续;持证人员劳动(聘用)合同期满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应在30天内将所持证件交还并办理注销手续。 本报记者 文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