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3年10月20日
综合新闻
02

“三个文件”解读提要

十、企业改制时,原有的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理?

《意见》提出,企业改制时,原划拨给国有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和保留划拨用地进行处置。土地的他项权利证抵押给银行的,在不损害银行债权的情况下,对土地使用权的处理银行应予支持。

对于自然垄断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企业改制时,可以采取授权经营或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

国有企业改制时,可以分割出部分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后交给政府以折抵土地出让金或租金;剩余的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后可以作为企业资产的组成部分参与改制重组。

十一、对认购和参股改制企业股份的法人和自然人有何优惠政策?

《意见》提出,为鼓励外企法人、社会法人和自然人积极认购改制企业股份,凡一次性付款的,可以下浮10%;对整体购买企业净资产并且一次性出资到位的,可以下浮20%;分期付款的,一次性出资额应不少于50%,剩余部分可在3年内分期付清。净资产为零或负数的可以零价出售,但资产受让方要承担相应的有关债务,负责有关人员的安置。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允许较多数量的自然人作为发起人。经营者持股时,可以以自然人名义注册登记。设立生产型有限责任公司的允许注册资本分期注入,在首次注入资本不低于总额40%的情况下,可办理营业执照,其余部分可在一年内补齐。

改制企业办理注册、税务、土地和房产登记及水、电、气、电信、车辆的过户等,有关部门只收取工本费。

十二、如何进行国有资产交易?

《意见》提出,整合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全省统一的产权交易机构,今后国有资产交易都要在产权交易市场公开进行。产权交易机构要健全产权产易制度,规范交易行为,加强交易监督。

十三、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职责和工作原则是什么?

《意见》提出,组建省、市两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今年内前组建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的主要职责是:(1)履行出资人的职责,对所监督企业的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2)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和奖惩;(3)通过统计、稽核所监管的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4)起草地方性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5)向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或财务总监;(6)承办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国资委成立后要抓紧建立资本运营、产权交易、绩效评价等专门系统。

落实三分开的原则。各级政府要严格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行为,坚持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坚持政企分开,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不行使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支持企业依法自主经营,不得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未完待续)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