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三个文件”解读提要
六十、怎样改善投资发展环境?
《决定》提出,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草),搞好生态县建设。坚持人工植树造林与自然恢复并重,实行林业分类经营,继续封山禁牧,全面完成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草)和荒山造林任务,抓好政策兑现。坚持山、水、林、草、田、园、路、村综合治理,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和小流域治理,建设淤地坝,搞好草场围栏,发展后续产业,安排好农民的生产生活。切实重视和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打好绿色牌,经济强县首先要成为生态县。
(二)、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充分利用中央实行的积极财政政策,加快县乡公路、乡村道路建设,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同时加大对农村节水灌溉、人畜饮水、城镇供水、小水电、农村沼气和卫生、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对发展慢、条件差的贫困县、贫困户给予重点倾斜。到2006年,再解决3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发展节水灌溉面积550万亩。加强移民扶贫、信贷扶贫、科技扶贫、社会扶贫工作,每年抓好1000个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移民搬迁5万人,努力改变基本生存条件。
(三)、大力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和稳定人才。推行“一厅式办公”,实行一门受理、限时办结的一站式服务,提高办事效率。整顿和完善市场经济秩序,彻底治理“三乱”,营造公开、透明的法制环境。塑造诚信形象,形成亲商、富商、安商的社会氛围。把吸引、使用和稳定人才结合起来,采取项目吸引、弹性选聘等灵活政策,引进更多人才参与县域经济的开发与发展。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