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三个文件”解读提要
六十四、服务县域经济应把好哪些关口?
《决定》提出,要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切实加强对县域经济的领导。
(一)、上下一致,形成发展县域经济的整体合力。省、市党政领导都要建立县域经济联系点,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县(市)党委、政府要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主要精力为壮大县域经济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和诚信环境,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的新路子,不断提高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领导水平。垂直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地方政府,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对省垂直管理部门领导干部的安排任命,应征求所在县(市)的意见。
(二)、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认真解决一些地方征占耕地中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正确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保护好农民的长远利益。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和收购价格,调整粮食补贴方式,将按保护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间接补贴改为直接对农民进行补贴。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完善相关配套政策,防止农民负担反弹。逐步取消农业特产税。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乡村债务问题,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推广和完善村级财务乡镇管理的模式。完善村民自治,实行村务公开,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保证农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三)、加强县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选准配强县乡党政领导班子,保持县乡干部队伍相对稳定。要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和增强团结为重点,把县、乡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强领导集体。深化县、乡机构改革,严格控制机构,人员编制实行零增长,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政府的公共管理水平和行政效能。要把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列为考核考评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考核考评办法和奖惩机制,并将县域经济发展情况按年度定期向社会公布。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