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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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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优惠证》卡壳?

为推动全省再就业工作、促使更多的下岗职工走自主创业之路,按照国务院的相关规定,我省在今年三月份,由省政府办公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等13个部门联合起草下发了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系列配套文件,共10件,涵盖了再就业扶持政策的有关内容。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再就业优惠证》的申领和使用。按规定领取《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在创业的时候凭《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在创业的时候凭《优惠证》可以享受多项扶持政策。七个月时间已过去了,《优惠证》在全省各地被有序发放,一些地方对优惠政策还作了补充和强调。而当拥有《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凭《优惠证》去享受该享受的政策时,却遭遇了这样那样的尴尬,使一些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到具体的事情之中。那么,《优惠证》在什么地方卡壳?又是谁让《优惠证》卡壳呢?

今年46岁的宋女士夫妻双双下岗,丈夫又是一级残疾,为了让上大学的儿子安心读书,宋女士东借西凑,投入几千元想在西安韩森寨开个饭馆。她办了《优惠证》,拿着《优惠证》到新城工商部们办照时,得到了相关优惠。而到卫生和市容部门,《优惠证》便失去了作用。更让人生气的是,不认《优惠证》也罢,街办市容人员私下借宋女士装饰门面未打招呼之由,开了几千元的罚款。后在本报记者和省广播电视记者的干预下,款虽没罚,“市容”却隔三差五地去店里“骚扰”,弄得宋女士不得“安宁”。

最近,西安新闻媒体相继报道:下岗职工董先生准备办一家小超市,在莲湖区卫生防疫站办理手续时,虽有《优惠证》,却还要交相关费用800余元,而按西安市规定的优惠政策,卫生部门只允许收的费仅为20元左右,这对下岗职工来说是实实在在的扶持,但这种扶持往往因各个部门的利益所驱使而落不到实处。

“你有你的优惠证,我有我的土政策”。从省困难职工援助中心接到有关《优惠证》使用的投诉情况看,各级工商税务部门对《优惠证》的使用很重视,能按相关规定给予下岗职工一定的优惠;而卫生、公安、市容部门对此就不够重视,特别是市容,由于扶持政策没有明确规定减免的内容,他们巧立名目乱收费或借下岗职工开店之际乱罚款的现象依然存在,甚至借机敲诈下岗职工的事也时有发生。这些现象的存在,打击了下岗职工创业的积极性,严重影响着国家相关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

综上所述,再就业优惠政策是好的,但在落实中仍存在许多问题。总有一些部门在国家的大政方针面前,仍让下岗失业人员伤心流泪。谁让《优惠证》卡壳,就应该查处谁。现在的关键是,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应开展一次《优惠证》发放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大检查,纠正那些错误的做法,使《优惠证》真正成为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绿色道行证”,才能使这项惠及下岗失业人员,推动全省再就业工作的好政策在全省遍地开花,结出丰硕的果实。

本报记者 阎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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