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山东莱芜市总要求在企业改制中
确保工会组织不削弱工会资产不流失
据《工人日报》 日前,山东莱芜市总工会根据全市企业改制,国有(集体)资本将从现有的市属工贸企业中完全退出和国有(集体)职工身份全部置换的现实,紧急制定下发了《关干认真做好改制重组企业工会几项重要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企业改制当中确保做到工会组织不削弱,工会资产不流失,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莱芜市总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工会要做好工会组织稳定工作,实现改制企业工会组织的平稳过渡。已经撤消、合并或归属其它部门的,要尽快予以纠正。要加强工会资产管理,企业改制前工会的全部资产要转入改制后的企业工会;破产企业工会所有财产在企业宣布破产后,由破产企业的上一级工会做好破产企业的财产接收和管理工作,防止工会资产流失。要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监督职能。
为使工会组织不削弱和职工权益不受侵害,莱芜市总还要求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切实发挥作用,恪尽职守,努力做到监察和督促企业落实好重大事项公示制和改制、破产、职工安置方案等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制;督促企业妥善安置职工,保证职工的经济补偿金足额到位;做好改制企业职工身份置换和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内退病退人员、工伤职业病人员、患病人员的安置工作;做好职工工资、集资、医疗费、补贴及欠缴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集房公积金的偿还、支付和缴纳工作;全力支持推动改革,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在企业改革中职工队伍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