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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3年12月11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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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论老子“英雄”儿“好汉”

·朱进平·

“老子英雄儿好汉”是人们常用以形容父子皆能的一句话。虽说它未必就是至理名言,但却似有一定道理。你想想看,当家长的老子既是英雄,当儿子的能不受其影响,也成为好汉?其实这样的例子历史上就很多,如秦琼父子、杨业父子、岳飞父子等。如果把它再扩展到文化、医疗、演艺等行业那就更多了,许多名家都是出自祖传和家承,数代都是本行业的精英。窃以为,这种现象是件好事,且愈多愈好,因为它惠及的是国家、民族和社会。

遗憾的是,现如今社会上又出现了另类“老子英雄儿好汉”现象,如李嘉廷、李勃父子,程维高、程悠兰父女,张秀发、张琳父子,一个比一个“英雄”。尤其是李氏父子,那简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李嘉廷敢受贿,李勃就敢索贿;李嘉廷敢受一次,李勃就敢收十次八次;李嘉廷敢收百万,李勃就敢收千万。截至案发,这位李公子索受贿金额竟高达1685万元,真令我辈惊诧不已。

需要指出的是,这等“好汉”儿子全是其“英雄”老子“培养”和熏陶的结果。据媒体报道,李氏父子闲谈时,除了钱还是钱,儿子每次离家远行时,李嘉廷送给他的礼物也全是钱,而且还把受贿多少及用途常常告诉儿子。而结果呢,既损害了党和人民的利益,最终也葬送了他们自己,教训可谓深刻。

诚望这样的“英雄”今后少出,这样的“好汉”绝后。要做到这一点,关键是当父辈的要为后辈做出个榜样,要做就做个令人敬仰的真英雄,千万别再做那遗臭万年的“英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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