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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3年12月22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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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自动离职仍可获补偿

百事通先生:

单位克扣工资被迫辞职,有没有补偿金?拒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被迫离开单位,单位可不可以不付补偿金? 王同研

王同研同志: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5种情况下迫使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支付职工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这5种情况是: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遇到上述5种情况,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又拒付劳动报酬和补偿金,职工可以在规定的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直至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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