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工人报》 近日,《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全面实施,新规定要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用工,也必须签订合同;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企业不得录用;对无合同用工,或合同期满后无合同用工的企业将加大处罚力度。由原来按未签订合同的劳动者人数每人每月罚款50元,改为每人每月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