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落的硕果
□文/孔明
新民《真话真说》的书稿已经拜读。未及掩卷,就觉得有话要说。
我佩服新民。我进陕西的出版大院,晚他一年。不过眨了眨眼,十八年了。抬头不见低头见,又同做着编辑,又有相同的爱好,他的做人,他的为人,我是了如指掌的。他的敬业,他的于“业”之上的勤恳,一直鞭策着我,使我对他不能不发自内心地尊敬;他的学问,他的于工作之外的成就,又使我不敢不刮目相看。
这部书稿,是新民的一个成就,也是新民心血的一个象征,更是工夫不负有心人的一个佐证。我还不认识贾平凹的时候,记得是在职工食堂的饭桌上,我问他最佩服陕西哪个作家,他说:“贾平凹!”那语气,没有丝毫的犹豫。那时候的贾平凹还不像今天这样神一样被人敬着。其后的岁月,印证了一个事实:他对贾平凹的佩服,是令人佩服的。首先呢,矢志不渝,这难能可贵。我有幸也算贾平凹的一个朋友吧,知道贾平凹的朋友满天下,其中不乏利用者。利用,便不可能“矢志不渝”。新民是心里敬着,笔也不闲着,平凹但有新作问世,他必然要先睹为快,然后就是一篇文章,日积月累,竟充实了半部《书友贾平凹》。有敬,就有心,于是就策划、编辑了贾平凹许多的“第一部”。毛主席说过,“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新民对平凹,就是只做好事,不做坏事。要知道平凹盛名之下,物议不免。无论平凹处在人生的低潮还是高潮,新民都心口如一始终如一地维护着他,尊敬着他,爱戴着他。没有矢志不渝的敬,这一切是不可能的。其次呢,用心良苦,不打折扣。1993年春天,贾平凹正遭遇着一种挫折,可以说内外交困,新民夫妇便邀平凹到家作客,其殷勤周到,令作陪的诸友感动。时过境迁已十年,平凹写字,新民妻为其捧茗磨墨的情景仍历历在目。新民不善言辞,却善解人意,总是用自己的笔为平凹抱打不平。我后来亲近新民,看重的便是他的这一点。当然还有其三其四,恕不一一列举。佩服,便做起与贾平凹有关的事,乐此不疲。一件一件做开去,做到现在,便有了这部绝非心血来潮的著作问世。
摆在桌案上的这本书,记录了新民策划、编辑贾平凹作品的酸甜苦辣。其中有的我知道一些,有的我并不知道。知道的,当然使我感到亲切,也不由自主地感慨;不知道的,使我唏嘘长叹。我是羡慕他,告别了编辑岗位,仍能做着自己所爱的事业;戴上了官帽,写作艰辛,出书当不至于艰辛吧?现在看来,我是错了。他做着“官”,却守着做人的本分和做文人的自尊,不擅长透支自己所拥有或者想拥有就能拥有的资源,“质本洁来还洁去”,出书便不那么“随心所欲”。其中一些细节,叫人心酸。这心酸他是深深藏在心里的。所以,即使是在他心酸的日子里,抬头不见低头见,我竟然没有丝毫的察觉,即使他出那本“官司”的书所滋生的是是非非,我去上海看他,和他吃饭、访友、谒鲁迅先生墓,他都绝口未提过。我理解他。他是不肯把心酸分给朋友的,他只肯和朋友分享事业有成的快乐。
忽然就想起了清人顾炎武的诗:“天道有盈虚,智者乘时作。取果半青黄,不如待自落。”新民的这本书,便是“自落”的硕果。这怕是上天对新民执着贾平凹的眷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