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有感于职代会权利弱化
时下,在一些企业出现了一些奇怪的现象:一些重大决策根本不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就具体操作开来,就是每年召开的一次例行性的职代会,也是多与生产经营会安排在一起开,仅给职代会几个小时,对行政作出的一系列决策举举手、走走过场而以。
而按《企业法》和《工会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国有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应该是职工代表大会,而且国有企业工会组织的建制率早在多年前就已达到了100%。但实际情况又是怎样呢?在许多企业有几件关系到企业发展、职工切身利益,甚至企业生死存亡的大事是经过职代会认真审议后通过的?
在一些企业,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权力过大,凡事“一口价”、一支笔,如企业发展规划、裁员、给领导干部发奖金等等,都是主要领导提一下,班子成员举举手就执行了。一些重大决策往往有意避开职代会行事,就是有些问题需要经过职代会通过,也多是走过场。因为在一些企业的职代会早已变成了“干代会”,真正参加职代会的一线职工代表可谓微乎其微,就是这些占绝对少数的微乎其微,也多是“精心挑选”出来的只管举手通过而不敢仗义执言和有自己声音的“老实人”。在此情况下,职代会岂不成了“举手通过会”?民主监督、职工当家作主人岂不成了笑谈?
造成职代会权力弱化的根本原因就是个别“当家人”的大权独揽和独断专行,以及职代会自身不过硬等。那么,如何避免职代会权力弱化的问题?以笔者之见,首先职代会需加强自身职能建设,如在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过程中,应将那些敢于说真话,为职工仗义执言的工人选为职工代表,还“职代会”以本意;二是做为政府部门应出台一些强制性的规定,如涉及企业的兼并、破产、转产、资产重组、职工下岗等重大决策,明确规定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后才能实施;三是在企业推行权力分解制衡制,让企业副职、工会等领导们都能行使自己的职权。隋冬